如同一头老虎与一头豹子相撞,又是一声闷响,双方紧紧撞在一处。随后四只手臂挥舞,拳头在对方后背上敲鼓般猛擂。这样打下去,外乡人非被砸吐血不可,但王洵也未必能讨到什么便宜。双方的同伴都不忍让自己人受伤,大喊一声,纷纷上前。围观者当中也有数个人越众而出,试图将抱在一起的双方分开,免得两败俱伤。
宇文至的心思都在好朋友王洵身上,根本看不出其他人的意图。见对面外乡客来得迅速,又明知自己肯定不是人家对手,把牙一咬,从地上捡了块砖头,冲着距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四十上下的什么高夫子拍将过去。
那高夫子猝不及防,脑门上吃了一砖头,仰头便倒。“出人命了!”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句,其他看热闹的人立刻一片大乱,狼奔豚突,唯恐遭受池鱼之殃。
紧跟在高夫子之后的那个外乡客便是被称作岑七郎的,见高夫子满脸是血,以为他真的已经被一砖头拍死。气得怒吼一声,从腰间拔出宝剑,对着宇文至分心便刺。
大唐读书人在腰间佩把宝剑乃是时尚。通常剑刃都懒得开,以免不小心割伤自己。但岑七郎的宝剑肯定不在此列,刚出鞘,立刻带起了一道耀眼的寒光。甭看宇文至平素在街市上横行无忌,却从没真正杀过人。看到对手情急拼命,吓得惨叫一声,拔腿便逃。
“哪里走!”岑七郎怎肯放过这个杀害自己朋友的“真凶”,提着宝剑随后便追。也活该宇文至倒霉,才奔出十几步,迎面街道上突然传来一声惊呼,数辆包着白铜的马车冲着他直挺挺的撞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