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谁吃掉了我的脑子21(2 / 2)

快穿之炮灰不伤悲 游7 1870 字 1个月前

叶佳佳都愣住了。

你说孩子妈进城买东西或是走亲戚都说得通,但外出打工要你这男的还有什么用呀。

男人看似不经意的解释“我前几年生了一场病,就不能干重活了,家里全靠她一个女人撑着,说老实话,我这心里很难受。”

无奈。

叶佳佳看了他一眼。

弱吗

并不觉得。

童森抱着相机到处拍,充分表现出一个摄影狂的样子来,他还学江厚霖在鼻梁上挂了副平光的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多了几分斯文。

恩。

眼镜还能遮挡眼神。

他拍大山,拍树,拍野花,拍天上的云朵

顺势给好奇看着他的小男孩拍了几张。

男人在入镜的那一瞬,脸色难看浑身僵硬。

童森微笑,“来,笑一个。”

小男孩开心的比着剪刀手,身后的男人却脸很沉。

童森借机又拍了几张。

“等照片洗出来,我给你们寄过来。”

很清楚。

在之后的罪犯面容对比中成功的跟某一人百分百重合了。

接下来就是抓捕。

叶佳佳跟童森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把魏红老公请到了警局,一同的还有魏红的父母。

事情清楚了。

当初魏红的父母接到警方的通知说让认尸时是很不想去的,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晦气。

而且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的。

路费还要遭不少。

去也是该女婿去。

但于成找到他们,说只要他们跑一趟,并且不供出魏红结过婚的事,就给二十万辛苦费。

二十万呐。

连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至于为什么,于成并没有说。

而房子的事,魏红父母确实不知道,回去也没说。

“于成,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叶佳佳坐在对面问道。

“你应该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

说了很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在三天后于成终于松口了。

“我能抽根烟吗”

叶佳佳跟童森对视一眼,后者点了点头。

于成吐出一口烟雾。

几分钟后

“我家很穷,其实这大山里,谁都过得不容易。”

“十五岁那年我辍学了,家里确实出不起一学期几百块的钱,当然,我成绩也不好,就干脆跟着村里的人出去打工了。”

“我做过很多事。”

“一开始是去拉线,恩,就是在那种山区里,在一百多米的信号塔上工作,虽然很危险,环境又恶劣,但工资很不错,一个月至少都有七八千块。我觉得很满意,可有天出事了,一起上塔的同事在工作时身上绑的安全绳突然断掉,他就在我眼前,从一百多米高的塔上掉下去了,等落到地面的时候,整个人都没形了,面目全非,身上的肉被塔刮得几乎见骨。”

“我很怕。”

“一连做了半个多月的噩梦,最后再也不敢上塔。”

“我放弃了高工资,去工厂里当了一个制鞋工。”

“之后,我摆过摊,卖过碟片,当过服务员,还在夜总会推销过啤酒,我的命运就此改变。”

“对穷人来说钱是很重要的。”

“比起啤酒,显然彩色糖丸的利润多得多。”

“我想尽办法成为了一名经销商,魏红是我在夜总会认识的,她当时也是卖啤酒的。”

“后来”

“我们结婚了。”

“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不得以,只能离开隐姓埋名,在这山底下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