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问题,他一力承当。
当然了,他最后这个要求有点儿过分。
可对方要是不同意的话,那么就不签合同呗。
好聚好散。
“你这个有可能会让部分用户钻漏洞,以‘弱者哭诉有理’来骗钱啊,到时候你跟华星都会受到负面影响。尤其是你名气太高,很容易被人针对,将问题夸张化。”
李琳明白荣意的想法,但这种选择并不可取啊。
很容易满腔热血喂了狗。
“古代城门立木取信于人固然好,但如今涉及巨额钱财问题就容易出事了。正确的方式是用户出了问题,由华星方面解决,绝不会让任何消费者权益受到不公正待遇。
如果真出了问题,华星装死不解决的话,那你就要站出来替用户维权,这是你的责任。
但我认为,如果华星是这种短视的公司,那早该黄摊子了。”
李琳较为理智的发言,不可能盲从荣意的想法。
“之前你专辑成功之后,也有部分手机厂商找你代言,但都被我婉拒了。代言费很多,但是合同要求也很多。尤其是规定的推广营销活动也很多,你会忙不过来的。”
荣意明白这种情况。
很多天价代言费并非是一次性的。
而是厂商的很多手机推广活动,荣意有义务参加,并且密度也较大。
就是要在短时间内将代言人的价值榨干,从而提升手机销量。
就纯粹发发微博啥的?那是做梦。
线下活动很多的。
“那我也提一条,咱们应有的权益不能少。必要的推广活动我会参加,但是不能过多。当然了,代言费用方面可以酌情降低。”
至于荣意代言手机后,不能在任何公开场合使用其他厂商手机的规定,那是必须的。
在地球时,荣意可是看过一些明星代言了国产手机后,微博里面依旧用苹果。
“行,我会为你争取的。”
李琳并不意外,她可是深知荣意在某些方面的咸鱼程度。
“对了,之前接受采访的时候,那个记者说你有当导演的想法,应该是真的吧?另外我开除了几位大嘴巴的员工,杀鸡儆猴了一番。”
那记者的原意是荣意操控徐元江拍摄歌曲v,但李琳简略了一番。
只提荣意想到导演这个问题。
“那些开除的员工该得的工资和奖金没少吧?他们对我不仁,可我们却不能不义。”
“一分不少,我们不差这点钱。要是一个公司靠剥削员工的工资奖金发财,早就完蛋了。”
荣意听到这个答案后,还是舒了一口气。
要是因为一点点钱,留下后患就得傻眼了。
“嗯,我的确有当导演的念头,但这不得一步步来嘛,先拍v试试。”
荣意要是购买导演相关技能的话,应该能快速成为一位拥有专业技能的优秀导演。
但之前的他从未接触过导演职能啊,包括以前拍电视剧电影的时候,都只是干了本职工作罢了。
要是突然他拍好了一部电视剧或电影,并且质量极佳,怎么解释?
当然了,荣意可以不解释。
然后呢?任由别人猜忌,自己却不做任何回复吗?
这不是坐实某些人的阴谋论吗?
“你已经拍过了v,那要不要导演那一部网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