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法今王(2 / 2)

秦吏 七月新番 3493 字 1个月前

李斯声音大了起来:“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此皆为律令所不容。以武犯禁好懂,但以文乱法,如何生乱?靠的便是他们的‘法先王’之说!”

这个词让黑夫一愣,张苍曾经和他说过,“法先王”,乃是百家的普遍主张,喜欢托古甚至于复古。

儒家就不必说了,不管哪一派,都认为,三代是最好的黄金时代,今不如古,后不如前,后人所要做的就是对上古三代的统治模式去尽可能地模仿、恢复和延续,最后做到“克己复礼”。

像孔孟之徒,言必称尧舜,问必谈仁义,你问他如何富国强兵,他回你一句“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你问他怎么一统天下,他回你一句“不好杀人者能一天下”。话虽然好听且道德正确,但对旦夕存亡,敌军兵临城下的战国七雄而言,真的有一丝现实意义么?

老庄一派的道家,虽看儒家不顺眼,但亦认为回到“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时代才是最好的……

李斯抨击了诸家顽固不化的“法先王”后说道:“如今诸生以古非今,便是此说作祟,就像田间锄草一样,若不艾杀其根,只拔其叶,过上不久,田中又会杂草丛生,而秧苗粟麦皆萎靡不振矣!故必穷追其恶,将法先王之百家,连同其倡导复古的《诗》《书》等焚毁,使无人再敢以古非今!”

在李斯看来,百家多是“法先王”,站在国事角度考虑,那些百家之士,以及其所著之书,皆有罪!哪怕有的学派的确没有法先王的情节,但就像是地里的杂草,哪个农夫会蹲下身子,去看它们的品种?往往是宁可杀错不可放过,一锄头下去,全部铲除,也不可惜!

干掉这些法先王的学派,法家提倡的“法后王”“法今王”,才能真正大行其道!

在法家看来,随着时代变迁,统治之道也是不断发生变化的,不存在一以贯之、百世不变的先王之道,甚至那些个先王的事迹,也是儒生编造想象出来的。在举世争于气力的时代,君主就应当以富国强兵为目标,施行严刑峻法,利用赏罚二柄,调动全民之力。

换成后世的话,就是“与时俱进”!

故以法家看来,随着时代推移,最美好的时代,永远是当下,是“今王”,也就是秦始皇帝统治的天下!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如此,则舆论能一。”

这句话,李斯是说给仲裁者听的。

秦始皇微微点头,他想要的舆论是什么?是今不如古,是秦继承三代事业么?不不!皇帝在泰山顶上封禅刻石,表明的意思很明显:

“秦一天下之前,是暗淡无光昏悖混乱,从此之后,天下进入崭新的光明的新阶段!”

简而言之,不法先王,而法今王!

这正好与李斯,与法家的政治取向,不谋而合!所以李斯提倡的禁绝诗书百家,让封禅之后,思想出现了较大转变的秦始皇有些心动。

之后,李斯又开始谈六国史书的问题。

“黔首未集,人心思念其故国,都是六国之史事遗留的缘故。”

他开始列举最近的事件,临淄抓获的倡优、士人,不就常在酒肆街巷里大谈齐桓公、晏婴、田单之事么?百姓天天听这些,或会怀念过去的生活,复国的幽灵便永远盘旋在六国上空。

而六国史书里,也常常有对秦恶毒的中伤,楚国人骂秦人“秦戎”,关东诸侯也说秦“与戎狄同俗”,好像他们是茹毛饮血的异族——还真有不少六国民众,至今仍如此认为。

在李斯看来,这件事好办,先烧了掠夺来的六国史书,把民间私藏之史也尽数焚尽,再严禁谈及六国史事,这样一两代人后,谁还记得晏婴、田单?

欲灭其国,先亡其史!李斯的解决方案,简单而粗暴,有些人的名字必须从史载里抹去、从百姓记忆里抹去,有关他们记载的书,最好无声无息消失,永远消失。

最后留下的,只有秦,只有现在!只有伟大的秦始皇帝!

“焚其史,则人心一也!”

李斯阐述完自己琢磨许久的想法后,看向贸然出头的黑夫:

“少上造,你如今还认为诸生无罪,书不可焚,百家之言不可禁么?”

黑夫一下子变得低眉顺眼:“丞相所虑甚远……一舆论、人心,的确十分重要,也是朝廷现下最需要做的事。”

但他又抬起头,看了一眼心中天平已渐渐偏向李斯的秦始皇,笑意依旧:“不过,臣却有一个法子,不必禁绝百家私学、焚尽书籍,便能达到丞相所说的一舆论、人心之效!”